临床评价概念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
所有医疗器械产品都需要临床评价,产品风险不同,临床评价资料要求不同。
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需提交《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与已获准境内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
可进行同品种比对:申请人通过同类已上市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证明两者基本等同。
可提供临床试验相关资料:在具备相应条件的临床试验机构中, 对拟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有效性进行确认。
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对人体具有较高风险的,应当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列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中的医疗器械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1年第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