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一:免于进行临床评价
路径二: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进行等同性论证 适用产品类型:已有临床文献资料、临床数据不足以确认产品安全有效,必须通过临床试验进行临床评价的产品 所需提交资料: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报告(格式要求见《医疗器械注册申报临床评价报告技术指导原则》附件) 附件至少包括: 1)临床试验方案; 2)各临床试验机构的伦理批件; 3)经批准的知情同意书/患者须知文件样稿; 4)病例报告表样稿; 5)临床试验报告; 6)临床试验数据库(原始数据库、分析数据库、说明性文件和程序代码)。 备注: 同品种医疗器械,包括:等同器械和可比器械两种情形。 等同器械:相同的适用范围、相同或相似的技术特征和生物学特征。 可比器械:相似的适用范围、相同或相似的技术特征和生物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