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北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请注意:自查年报工作已经开始啦

2025-03-28 返回列表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相关要求,现组织我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4年度自查报告填写工作:

一、填报主体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第十二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

二、填报时间

2025年3月27日14:00-2025年4月30日23:59

三、填报地址

https://zwfw.yjj.beijing.gov.cn/gsu/ylqxjyzcbg

四、填报要求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第十二条,年度自查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五、填报操作指南

图文版用户手册见附件,视频版见文末。

六、其他要求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报系统近期用户访问量较大,如遇到登陆或操作问题,您可以:

1.发送电子邮件至jszc2025@163.com,详细描述填报时遇到的问题,注明联系方式并上传问题截图,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建议优先发送邮件,技术支持热线可能存在占线情况)。

2.拨打技术支持热线:010-55527348、010-55527349、010-55527352。服务时间:9:00-18:00(工作日)

有关填报内容的疑问可咨询各区监管部门:

67e633a73c2ba.png

论坛
论坛
扫描二维码
获论坛信息
联系
( 010 ) 63311696/97/98
法规
法规
扫描二维码
获取法规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