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医疗器械标准化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标准化组织体系,国家药监局决定成立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现予公布,组成方案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成方案
国家药监局
2021年9月15日
全国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