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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有源手术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6项指导原则的通告(2022年第26号)
如果一个临床试验因为任何理由过早地停止或暂停,研究者/研究机构应当迅速通知试验对象,应当保证对象的合适治疗和随访,和根据适用的管理要求应当通知管理当局。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中止或暂停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大家常用英文缩写,现给整理如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常用英文缩写
医疗器械国家收费标准以及各省收费标准一览表
医疗器械国家和各省收费标准
5月31日,国家药监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报告会。
国家药监局举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报告会
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延续,是否等同无证经营?
山东省药监局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5月中旬,山东省共有301家医疗器械注册人(以下简称注册人)完成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数据库系统注册,
山东在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全部完成UDI数据库注册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支持海南省医疗机构与合同研究组织加强合作的通知
关于海南两部门支持海南省医疗机构与合同研究组织加强合作的通知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实施“一网通办”帮办制度的工作方案》已经2022年第9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推进实施“一网通办”帮办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年9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决策导则》),从高风险医疗器械、新型医疗器械、已有证据的充分性三个方面指导申请人决策申报产品是否需要开展临床试验。为进一步指导申请人确定具体产品的临床评价路径,器审中心基于目前已有产品的审评经验,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子目录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2“有源植入器械”、13“无源植入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17“口腔科器械”、22“临床检验器械”的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和品名举例,给出具体产品临床评价路径选择的推荐意见。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七个子目录产品临床评价推荐路径发布
临床评价的定义是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临床数据进行分析评价,以确认医疗器械​在其适用范围下的安全性、临床性能和/或有效性的持续进行的活动。所以申请人需要了解什么是临床数据。
什么是临床数据?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基础概念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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