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受托方(即受托生产企业)的主要义务与责任可以概括如下:
遵守法规:受托生产企业需要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其生产活动合法合规。
质量管理体系:受托生产企业应建立与生产过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使生产出的产品符合产品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生产条件与能力:受托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生产特定医疗器械的条件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生产记录与追溯:受托生产企业需负责产品的生产放行,并保持详细的生产记录,这些记录对于产品质量追溯非常重要。
接受监督与审计: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接受医疗器械注册人的审计与监督,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双方协议中的规定。
遵守合同约定:除了法定的责任外,受托生产企业还需遵守与注册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或质量协议中的具体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标准、质量要求、保密协议等。
不良事件报告:受托生产企业在发现与所生产医疗器械相关的不良事件时,应及时向注册人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公众健康安全。
产品召回:如果发现已上市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受托生产企业应配合注册人进行必要的产品召回工作,减少潜在风险。
总之,受托生产企业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不仅需要确保生产的医疗器械符合质量标准,还需要与注册人紧密合作,共同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