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脑机接口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以承接脑机接口科技成果转化为抓手,推动脑机接口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布局未来产业新赛道,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
1.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攻关。以打造高性能产品为导向,开展有组织的科研。鼓励省内科研单位牵头承担“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课题,统筹省级科技计划资金,按有关要求给予一定比例配套经费支持。部署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2030先锋工程”脑机接口专项和“2030启航计划”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项目;在省重点研发计划中加强任务衔接,部署脑机接口系统集成、临床试验、应用示范等攻关任务。创新任务组织模式,探索以目标导向、直达研发主体的任务管理机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创新平台与载体建设。支持建设脑机接口领域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申报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建设脑机接口动物实验平台,探索动物实验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概念验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脑机接口概念验证中心或中试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成果转化应用
3.加快推进临床试验。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脑机接口临床研究病房和临床研究队列,加快推进脑机接口技术在神经与精神类疾病诊疗、养老康复等领域的临床研究。支持赣江新区建设江西脑机接口康复中心和脑电行业高质量数据集,鼓励社会资本建设脑机接口公共服务平台,探索脑机接口数据脱敏与开放共享机制。(省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开拓重点应用场景。鼓励在医疗、康养、工业、教育、国防、军民融合等领域开展脑机接口应用,支持一批脑机接口项目建设。争取国家脑机接口产业工程和应用场景在赣落地。(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创新产品推广。支持脑机接口医疗器械纳入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脑机接口项目申报省工业发展专项,加快脑机接口整机产品迭代应用和规模化推广。遴选脑机接口创新应用项目,定期发布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和创新成果,推动开放应用场景。积极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加速脑机接口研发。依托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组织脑机接口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加快创新成果落地。支持牵头制修订相关标准的单位或个人申报“江西省省长质量奖和专利奖”标准项目奖和个人奖。(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学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创新主体引育
6.引育优质企业。支持脑机接口领域企业以重大任务为依托牵头组建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支持脑机接口企业发展壮大,加速引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用好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对脑机接口项目按企业已完成设备购置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奖补。对获得第二类、第三类创新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按规定给予奖励。(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支持赣江新区开展政策先行先试,形成集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应用开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于一体的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大产业先导区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建设力度,支持申报脑机接口“两重”项目。通过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以投资补助、直接投资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脑机接口项目予以支持。组织协调脑机接口产业链招商活动,协调推进重大引资项目工作。强化区域产业协同,积极布局人工智能、新材料、机器人等脑机接口配套产业研发制造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赣江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产业支撑能力
8.加强产业人才引育。脑机接口领域人才享受我省电子信息产业有关人才政策支持。在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电子信息赛道中设立脑机接口细分领域,集聚一批脑机接口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带技术落户江西。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科创飞地。加强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支持省内高校与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科研机构等联合建设卓越工程师学院,大力培育产业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增强高水平学科人才供给,探索开设脑机接口系统工程专业,培养脑机接口研究方向工程硕士,优先推荐脑机接口领域申报备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9.强化资本金融支持。发挥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作用,支持各类投资基金以市场化方式投向脑机接口项目,建立对投资决策包容的考核评价机制。鼓励脑机接口企业进入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培育。加强对脑机接口企业上市的辅导和支持,组织企业参加相关路演、培训与咨询等活动,助力企业上市融资。(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江西国控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优化审评审批服务。对纳入国家药监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通道、江西省药监局创新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的脑机接口产品,采取“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的服务举措。在审评审批、现场核查、检验检测等环节开展跨前指导服务,加快产品上市进程。依托江西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建设省级脑机接口产品检测中心,指导企业制定脑机接口产品技术要求,提升检测能力与服务质效。建立脑机接口产品应用目录,制定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省统一基准价。支持脑机接口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用耗材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管理目录。(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构建安全服务体系。落实《脑机接口研究伦理指引》,加快推动脑机接口伦理与安全体系建设,保障脑机接口临床试验合规开展、有序发展。探索建立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结果互认机制,开辟医学伦理审查绿色通道,提高脑机接口临床研究效率。建立脑机接口伦理审查复核机制,防范化解和处置科技伦理违规风险。开展脑机接口临床研究风险评估,建立安全风险事件应对处置机制。(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做好重大政策的跟踪落实、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保障服务。各地要因地制宜发展脑机接口产业。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