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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请人需完成哪些工作?

2026-01-20 返回列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指出,对新研制的尚未列入分类目录的医疗器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有关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规定直接申请产品注册,也可以依据分类规则判断产品类别并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类别确认后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产品注册或者进行产品备案。”

那么假如企业要给医疗器械产品申请分类界定,申请人需完成哪些工作呢?

一是产品设计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产品已定型,有样机或产品,拟开展申请产品注册或备案的相关工作。

二是进行属性界定,依据医疗器械定义,判定产品是否属于医疗器械,若经判定属于医疗器械进行后续事宜。

三是查阅相关分类界定文件,通过对照产品名称、预期用途、结构组成、使用方法等多方面综合判定,确认拟申请分类界定产品确不在已公开的所有分类界定文件中。

四是查找国内外是否有已上市的同类或近似产品。

五是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技术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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