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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医疗器械光电理疗仪注册办理流程及步骤周期指南

2026-05-07 返回列表

光电理疗仪由主机、光治疗头和电刺激电极组成,其中主机包括电源模块、控制模块、光输出模块和电刺激输出模块,光治疗头包括光源和导光装置,电刺激电极包括体表电极和连接线缆。光和电可同时或独立输出。产品在医疗机构中使用。该产品用于缓解疼痛及促进组织修复的康复治疗。声称通过特定波长的光辐射照射组织产生光热效应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同时经体表电极输出低频电脉冲刺激神经肌肉组织引起肌肉节律性收缩,光热效应与电刺激协同作用促进炎症消退和组织修复。不包括用于眼部治疗及深层组织消融治疗。光电理疗仪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分类编码为09-01,管理类别为Ⅲ类。

(一)产品分类界定:光电理疗仪结合光辐射与电刺激两种物理能量作用于人体。分类编码为09-01。依据《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多种治疗方式并存时取最高风险类别,归入09物理治疗器械。管理类别为Ⅲ类。须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

(二)注册流程步骤:第一步准备注册资料,其中资料包括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报告、临床评价资料及体系核查文件。第二步送样检验,依据GB 9706.1、YY 9706.102和YY 0306标准开展全项目检测。第三步提交注册申请。第四步技术审评。第五步体系核查。第六步行政审批发证。

(三)临床评价要求:光电理疗仪目前不属于《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收录产品,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规定提供相应临床评价资料。建议采用同品种比对临床评价路径,与已获准注册的光电理疗仪产品在适用范围、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等方面进行对比。若无法满足同品种比对要求,需开展临床试验,可委托CRO进行临床比对试验服务。

(四)注册周期:鉴于产品结合光辐射和电刺激两种能量输出且直接作用于人体,审评机构对能量输出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评价要求严格,整体注册周期通常为12-18个月。其中注册检验约需2-3个月,技术审评约需5-7个月,行政审批约需2-3个月,建议预留充足时间。

如需专业注册申报服务,可委托具备医疗器械CRO资质的机构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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