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两则通知书,分别要求委托生产及受托生产“无菌液体敷料”(注册证号:皖械注准20232140175)的两家企业,暂停该产品的生产、销售。全文如下: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 皖药监械暂停〔2026〕9-1号 安徽安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委托安徽科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无菌液体敷料”活动中,未如实向我局报告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和生产信息;未按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实施监督;未遵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上市放行活动,且生产过程不可追溯 。以上情形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销售如下产品:“无菌液体敷料”(医疗器械注册人:安徽安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号:皖械注准20232140175) 。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 60 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 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生产通知书 皖药监械暂停〔2026〕9-2号 安徽科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在理化与卫生学检验室受托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无菌液体敷料”(医疗器械注册人:安徽安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证号:皖械注准20232140175)的灌装、压盖、灭菌工序,生产放行的产品不可追溯,以上未遵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委托生产质量协议》的受托生产医疗器械活动,影响产品安全、有效,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生产如下产品:“无菌液体敷料” 。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合肥铁路运输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