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湛江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6年“两品一械”领域典型案例。其中涉及2起医疗器械。具体内容摘录如下:
01、广东某医药有限公司超经营范围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2026年3月17日,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线索,反映广东某医药有限公司赤坎分店在网络上销售牙齿脱敏剂,涉嫌超经营范围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2026年3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牙齿脱敏剂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第17类(口腔科器械)。当事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经营范围登记备案为2002年分类目录和2017年分类目录中的多个类别,但并未包含第17类。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超经营范围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2026年5月,赤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处罚。 02、徐闻县西连镇某牙科诊所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案件情况】2026年3月26日,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徐闻县某牙科诊所进行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在案台抽屉内发现1瓶“氢氧化钙根管消毒剂”(生产批号:210101,生产日期:2021年1月5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截至检查时已过期失效。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构成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查办结果】2026年3月,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过期的氢氧化钙根管消毒剂1瓶,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