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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通报1起医疗器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6-09-09 返回列表

9月8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2026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涉及医疗器械。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蜀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合肥英瑞可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以及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主营青少年物理增高相关经营服务。2026年3月15日,蜀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央视3·15晚会曝光线索对当事人开展现场排查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通过店内墙面海报、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开展商业宣传:一是宣称拥有权威8S科学增高技术,可激活骨剩余生长潜能、突破遗传身高、促进骨骼二次发育、托底长高4厘米、骨龄不变情况下实现快速增高等,无法提供相关宣传内容的科学证明及数据支撑;二是将国产K90磁疗仪(美容磁疗手柄)虚假宣称为德国先进仪器,门店实际从未使用过德国先进仪器开展增高服务;三是宣称采用非遗中医技术、实现不打针不吃药无副作用、无效全额退款等,无科学依据予以佐证。同时,当事人作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购进一类医疗器械念一视界医用退热凝胶时,未查验供货者资质与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现场查获4盒已开封、已过有效期的念一视界医用退热凝胶护理组合套装,涉案货值金额1160元,当事人已将该过期医疗器械用于为客户提供眼部舒缓服务。

当事人上述虚假宣传行为,属于对服务的功能、效果、技术来源作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使用过期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蜀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八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过期医疗器械4盒、罚款10.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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