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产品的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我中心组织起草了《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会同专家和企业代表讨论后达成初步共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指导原则内容,保证其科学合理性和实际可操作性,即日起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请下载并填写附件《意见反馈表》,并于2017年10月27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我中心审评二部。
联系人:申高
电话:010-86452636
电子邮箱:shengao@cmde.org.cn
附件:1.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眼科飞秒激光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docx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器审中心
2017年9月28日